(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马琳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马琳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金复〔2023〕37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马琳娜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邮银请〔2023〕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马琳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