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公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公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聊金复〔2023〕6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分行提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李公涛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鲁邮银请〔2023〕15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李公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聊城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你分行应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李公涛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