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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金融科技3年规划,涉合规科技、数字人民币、监管科技、跨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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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发布金融科技3年规划,涉合规科技、数字人民币、监管科技、跨境等)

2月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金融科技发展专项规划(2023-2025年)》(下称“规划”)。

规划指出,在金融科技方面,深圳已经打造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包括政策环境优化、企业雁阵格局形成、行业实践案例涌现、创新监管试点推进、基础服务支撑巩固、互动交流合作密切等方面。

同时,当前深圳金融科技发展也存在不足,包括整体布局尚不均衡、应用场景待拓展、投融资体系仍需完善、创新监管机制有待健全、配套支撑体系还需提升。

在这样的现状下,规划从5个方面提出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包括金融科技集聚效应、技术创新、场景应用、人才培育、监管科技创新。

在推动金融科技机构高水平集聚方面,规划强调,鼓励国内外机构在深设立金融科技赋能平台、事业部或金融科技公司,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租赁等传统金融领域,积极推动和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持牌金融机构,带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一批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数字化业务模式成熟、技术水平高的金融科技“专精特新”企业。

金融科技应用方面,规划强调对普惠金融、民生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等领域的支持。

规划也支持金融科技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与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合作,联合建设若干高层次金融科技实验室,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对金融科技新技术、新服务、新理念等进行应用测试。支持在深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前沿问题、共性技术、治理体系、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加强研究,为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库咨询。鼓励各区发挥政策和资源优势,争取国家级金融科技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在深落地。

人才方面,则完善金融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同时,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构建政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此外,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载体、技术研发应用、投融资体系、风险防控、开放合作等也是规划关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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