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银行新闻 - 正文

银保监会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银保监会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提升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银保监会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工作,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国内外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有效性为总体目标,以弥补监管短板、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总结和巩固近年来银行业监管经验和改革成果,着力解决银行业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提高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的内容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审慎监管规则,加强行为监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努力实现监管全覆盖,提高对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完善早期干预制度,丰富风险处置措施,提升处置效率。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条文,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提升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银保监会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工作,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国内外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银保监会法规部(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11月11日

  相关报道

银保监会拟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将机构主要股东纳入监管范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