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偷鸡不成蚀把米!冯贝堡信用社一职工将8.25万元贷款占为己用反被罚5万

来源:金融界 作者:区欧 2022-08-04 11:46: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偷鸡不成蚀把米!冯贝堡信用社一职工将8.25万元贷款占为己用反被罚5万)

来源:金融界

作者:区欧

金融界8月4日消息 近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原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冯贝堡信用社职工刘某被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犯职务侵占罪。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刘某任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贝堡信用社信贷员,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冯贝堡信用社贷款客户周某等人名下的7笔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82543元,并将此款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意投资。2022年4月29日,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另查明,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返还被害单位人民币82543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职务侵占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合理。不过,考虑到被告人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