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滚动资讯 - 正文

榆中农合银行职员出具空存折 初中同学百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刘跃 2021-05-17 15:29: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榆中农合银行职员出具空存折 初中同学百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帮初中同学完成存款任务,存入125万元不翼而飞。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判决书,原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职员因挪用单位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祁某在甘肃省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上班期间,客户吴某通过转账和现存的方式向祁某的账户陆续存入125.09万元,为其在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后祁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空存的方式向客户吴某出具空存折,将以上存款用于个人投资、消费、借贷给他人。案发后,被告人祁某向吴某退还10万元。

据吴某证言:2018年4月前后,在榆中农村合作银行上班的初中同学祁某给我说自己有存款任务,让我帮忙给她完成一些,我就将我的钱通过取现、转存等方式存到了榆中农村合作银行大青山市场一分理处。

2019年6月9日左右,祁某将存折给吴某,但吴某发现之前存折上的数字都是电脑打印的,这一次变成了手写。

吴某表示,2019年6月11日,我对于存折上手写的情况有些不放心,就去了榆中农村合作银行大青山市场一分理处查账,被告知我的钱在2018年被人支取了。遂打电话联系祁某,对方承认存款被挪用了。

将客户资金挪为已用,祁某已不是第一次作案。

另经法院查明,2017年9月21日,被告人祁某在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上班期间,以办理“协议存款”利率高为名为客户陈某办理了80万元存款业务,后祁某利用职务之便分18次将客户陈某账户内的80万元存款取出用于个人投资、消费、借贷给他人。案发后,甘肃省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已赔付陈某80万元。

因涉嫌挪用资金罪,祁某于2019年10月29日被榆中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榆中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祁某利用其甘肃省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的工作人员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2050920.31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予惩处。

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祁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依法追缴祁某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