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案近亿元!又一家银行被判违法放贷罪,原董事长获刑5年半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刘跃 2020-12-31 10:16: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涉案近亿元!又一家银行被判违法放贷罪,原董事长获刑5年半)

又一家银行被判违法放贷罪。

银行作为犯罪主体被判刑罚较为罕见,继日前辽宁桓仁农商银行被判处违法发放贷款罪后,伊春农商银行“紧步后尘”。

12月29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刑事判决书,伊春农商银行和该行原董事长汪海军位列被告席。被告单位伊春农商银行前身系伊春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2年12月改制成立;被告人汪海军于2012年-2014年任伊春农商银行行长,2014年-2017年6月任伊春农商银行董事长,后内部退养。

经审理查明:

1.伊春农商银行乌伊岭支行2014年向自然人杨某发放3400万元贷款、汤旺河支行向刘某某发放3300万元贷款,两笔贷款合计6700万元。

2.伊春农商银行伊春支行2014年向瑞祥矿业发放贷款3900万元。

3.伊春农商银行乌马河支行2015年向自然人李某某发放贷款1800万元。

4.伊春农商银行营业部2015年向自然人牟某某发放贷款3800万元。

5.伊春农商银行营业部2015年向海南省儋州夏业矿石资源加工有限公司发放贷款3300万元。

综上,被告人汪海军自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在伊春农商银行任董事长期间违法发放贷款共计6笔,数额为19500万元,实际发放数额为9400万元。汪海军任职董事长期间发放贷款中有18900万元形成不良贷款,其中9500万元系清偿前任董事长李某某(另案处理)发放贷款本金,扣除后汪海军违法发放贷款损失数额为9400万元。

2019年4月18日,被告人汪海军被伊春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4月22日,据伊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伊春农商银行原董事长汪海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汤旺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单位伊春农商银行及身为伊春农商银行董事长的被告人汪海军,在贷款发放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信贷制度规定,违规、违法多次发放贷款达9400万元,且案发后造成所欠贷款本息94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法院一审判决:

一、被告单位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二、被告人汪海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