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法放贷1200万元 南县农商银行一支行副行长获刑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刘跃 2020-12-29 17:44: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违法放贷1200万元 南县农商银行一支行副行长获刑)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判决书,南县农商银行一名副行长违法发放贷款12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法院认定:2015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被告人蔡某华利用自己担任南县农商银行青树嘴支行副行长的职务之便,违反国家规定未对贷款户上户核查,为冒名的70人办理了共计1203万元贷款。

至案发时止,已归还涉案贷款59.04万元,尚有涉案贷款1143.95万元未归还。案发后被告人蔡某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蔡某华利用担任南县农商银行青树嘴支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鉴于蔡某华主动到南县农商银行纪检监察室交代自己违法发放贷款的事实,南县农商银行纪检监察室报案后,被告人蔡某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华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近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