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日公布《2015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提出,保险业“偿二代”规则发布并进入实施过渡期。2 月,保监会发布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的17 项监管规则,并进入试运行过渡期。偿二代采用三支柱框架。第一支柱是“定量监管要求”,包括资本分级、资产负债评估、最低资本计算和压力测试等标准。
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针对难以量化的风险建立风险综合评级等制度,全面评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第三支柱是“市场约束机制”,通过信息公开披露和保险公司信用评级等方式,发挥市场相关方的监督约束作用。在过渡期内,保险公司分别按照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一代)和偿二代标准编制两套偿付能力报告报送保监会,仍以偿一代为监管依据。
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于2 月启动万能型人身险费率改革,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不再执行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同时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2.5%提至3.5%,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等监管。
同月,保监会印发《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风险保费表,保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费率调整标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权,最终形成高度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3月,保监会发布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为改革试点地区。
拓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3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受托集团内保险资金的境外投资范围由香港市场扩展至45个国家和地区,固定收益类产品应具备的信用评级由BBB级以上调整为BBB-以上,在原先放开对香港股票主板市场投资的基础上增加对香港创业板股票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