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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危机伤及江南化工 触发杭州银行一级预警致强扣

来源:蓝鲸财经 2018-05-10 08: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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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盾安危机伤及江南化工 触发杭州银行一级预警致强扣)

一纸公告将杭州银行与盾安集团、江南化工的矛盾摆上台面。对江南化工所称“募集资金专户出现异动”一事,杭州银行最近一次回复蓝鲸财经表示将出公告解释,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蓝鲸财经发现,江南化工曾用累计4.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理财。但因控股股东盾安集团发生流动性风险,导致江南化工和杭州银行的“蜜月期”提前结束。

对于杭州银行为何扣划资金,5月8日晚间,湘财证券出具的资金异动专项核查报告显示,湘财证券与江南化工及监管银行工作人员初步沟通,了解到因江南化工控股股东盾安集团出现流动性风险,5月3日,杭州银行预警系统对江南化工升级为一级预警,并于同日从江南化工开设于该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合计扣除了2.11亿元,用于归还江南化工在杭州银行未到期贷款及利息。本次扣款发生前,湘财证券未收到相关通知。

募集资金专户出现异动,双方来回“喊话”

5月7日,盾安控股集团(下简称:盾安集团)控股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江南化工)发布公告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5月3日晚间在未告知江南化工及保荐机构的情况下,自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中扣划未到期贷款2.11亿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严重损害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归还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

根据公告披露显示,发生异动的仅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总计2.4亿元,此笔募集资金用于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暂未有异常变动。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江南化工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的2.1亿元贷款情况,1亿元贷款由盾安集团提供担保,7000万元贷款由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盾安环境(6.400, 0.00, 0.00%))提供担保,4000万元贷款为信用贷款。关联方担保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并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该募集资金账户早在5月2日存在异动,但是直到5月4日下午17时许,江南化工与保荐机构才收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的告知函。

当晚,江南化工表示,已就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严重违约事件向安徽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项报告,并保留继续追究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面对江南化工的“点名”公告,5月8日上午,杭州银行董秘徐国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划款的话,是依据相关借款合同的条款约定扣划的,不可能随意划扣”,他透露,“今天我们也在和上交所沟通,对公司来说,这是一个正常业务的合同纠纷,我们也在考虑要不要出一个澄清公告,作出回应。”

江南化工董秘王敦福告诉媒 体,“我们正采取一些措施,争取把钱要回来,更多信息还是以公告为准。”

“杭州银行扣款是因为控股股东盾安集团发生流动性风险,为防范风险才这样做。”江南化工证代张东升在回应其他媒 体时表示。

而在5月8日晚间,湘财证券出具的资金异动专项核查报告显示,湘财证券与江南化工及监管银行工作人员初步沟通,了解到因江南化工控股股东盾安集团出现流动性风险,5月3日,杭州银行预警系统对江南化工升级为一级预警,并于同日从江南化工开设于该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合计扣除了2.11亿元,用于归还江南化工在杭州银行未到期贷款及利息。本次扣款发生前,湘财证券未收到相关通知。

湘财证券表示:“此次募集资金变动属于异常变动,资金实际支出用途与原募集资金用途不符,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蓝鲸财经采访杭州银行,对方表示将出公告解释,截至发稿暂未收到最新回复。

曾花4.7亿元购买杭州银行理财

谈及江南化工与杭州银行“摸不着头”的纠纷,其起源绕不开浙江盾安集团。业内人士认为,“杭州银行此番划扣公司资金,应是为防范公司控股股东方面出现流动性危机后带来的坏账风险。”

其实,江南化工和杭州银行早前一直处于蜜月期。根据3月22日江南化工发布的《江南化工: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数据显示,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规定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蓝鲸财经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江南化工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理财累计4.7亿元,目前均已到期,共获益559.15万元。

而近日的盾安集团身陷企业流动性困境,已到政府紧急出面协调地步,并表态救助、力破困局。5月2日,浙江省金融办主持召开了各家融资债权机构的协调会,盾安集团在此次协调会上做了关于债务、资产等相关情况的汇报。目前,成立由浙商银行牵头,包括国开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参与的工作小组,用于协助盾安控股集团处置债务。会上以浙商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均表态:不抽贷、不断贷。

相较于官方公开“力保”的信号,杭州银行扣划未到期贷款显得有些特殊。不过,知名律师许峰向蓝鲸财经坦言,“之前在浙江政府的撮合下,各银行表示的不抽贷、不断贷,这种撮合不值得从法律角度评价。”

从两家公司股权分布看,显然江南化工实际控制人为盾安集团董事长姚新义。具体为,安徽盾安化工、盾安集团、诸暨永天投资分别参股江南化工11.9%、28.85%、5.89%股权。而且上述三家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另外,盾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盾安化工67%的股份,持有诸暨永天投资50%的股份。

根据江南化工2017年年报显示,仅2017年盾安集团为江南化工提供了十次担保。其中以一年期、半年前为主,在江南化工向杭州银行的借款中,确有部分贷款未到期。除了向杭州银行借款外,盾安控股还为江南化工向建设银行(7.590, 0.03, 0.40%)合肥滨湖分行的贷款提供过担保。

同时,盾安集团和江南化工实属“情深”,双方存在巨额互相关联担保。蓝鲸财经发现,根据江南化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中,在去年11月,为盾安环境、盾安集团的担保额度分别为2亿元、5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属于连带责任担保。值得注意的是,江南化工为上述两家“盾安系”实际担保总额达4亿元,占该公司净资产的11.23%。

所谓连带责任担保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据蓝鲸财经了解到,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

此前江南化工曾就盾安危机答交易所问询,表示公司作为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与盾安控股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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