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银行新闻 - 正文

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银行业强监管步入常态化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8-01-20 11:21: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银行业强监管步入常态化)

1月13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以下简称4号文)。简评如下:

一、银行业强监管步入常态化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风险,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多次提及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自2016年底以来,“一行三会”已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金融领域去杠杆,防范金融风险。尤其是2017年三、四月份银监会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的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总体来看,政策效果有所显现,部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模式开始调整。其中,银行理财的增长步伐已经有所放缓,2017年上半年银行理财同比增速为8.07%,同比下降33.83个百分点,其中表外理财(非保本理财)增速明显下降。以非标资产、资管计划、资金信托计划等交叉金融业务为主的应收款项类投资业务收缩明显,16家主要上市银行2017年二季度同比增速由2015年三季度最高的79.14%下降至-7.57%。

2018年伊始,强监管依然继续,且监管文件出台频率大幅提高。银监会相继出台《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多个专项领域的监管文件,对委托贷款、债券业务、同业风险暴露、同业负债等领域进行了详细监管规范。总体来看,此次出台的4号文涉及到的整治问题与2017年“三三四十”系列整治活动的内容基本一致。在2017年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4号文对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提出了2018年整治乱象工作的相关要点,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将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工作推入深水区。由此可以看出,在2017年的规范治理工作基础上,2018年仍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且监管范围会更广,持续时间也会相对较久。

二、全面落实文件精神的同时,部分监管内容需加以关注

由于4号文是针对早已存在的市场乱象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梳理、纠偏和整治,作为以往监管工作的延续,文件列举的内容与2017年的监管治理内容大体相当,但仍有部分内容需要加以关注。

在监管思路和治理工作推进方面,要重点关注新老业务差别化处置的划断日期。4号文明确了在化解存量风险上求稳,在遏制增量风险上求进,体现了适当把握监管治理力度和节奏的原则。但总体来看,作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存量和增量业务的期限划定比想象的相对严格。4号文明确表示对于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开展以后(2017年5月1日后)的新增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依法查处。由此可见,整治工作要追溯到2017年5月份,随着新老划断日期的“提前”,从严治理的增量业务变相增加,整治工作短期内可能会对前期整改不到位的银行产生一定压力。

在监管整治内容方面,4号文在附件2中列举了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工作要点,对公司治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等8个维度、22个方面的内容作了全面规范。4号文的整治内容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虽然与2017年大体相同,但工作部署更为具体,部分条款更为细化,内容涵盖更广,要求更为严格。这里需要关注“公司治理和人员问责”相关内容。现代银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包含股权管理、激励机制、责任机制等多个方面,是激发人员行为和约束人员行为的根本。要实现银行业的长治久安,就必须要完善乱象生成的体制机制。同时,从业人员的行为是风险治理和创造的根源,而加强问责,增加从业人员的违规成本,能够促使从业人员更加自律。当前我国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相对薄弱,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健全公司治理和强化问责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此4号文对这方面又进行了强调。由此也可以看出,公司治理和人员问责也将会是2018年银行业整治的核心问题之一。

三、强监管有助于商业银行化解潜在风险,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总体来看,监管机构坚持“循序渐进、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和思路,实行存量和增量业务实行区别对待的力度节奏,同时,市场和银行也有了较强的预期,因此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整体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和波动。但4号文的重点是防范和处置各类金融风险,虽然2017年金融乱象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没有根治。随着治理工作的逐步推进,下一阶段,银行业的发展预计会在公司治理机制、业务发展、风险管控等方面出现一定程度的调整。

未来随着穿透式监管的逐步深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将加速回表,潜在的风险和杠杆将有所降低,资产质量将更加透明和真实,经营和发展策略以及金融创新也将回归理性,未来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和创新的重点也都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开展。商业银行尤其是经营相对激进的中小型银行更应当顺应趋势,在合规监管下加快业务调整以赢得未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