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天出四策,监管层强化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
防范金融风险,弥补监管短板!新年第一周,银监会已经马不停蹄地连下四道监管政策,强化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
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明确了市场参与者建立内控制度及风控指标的有关标准,并对各类参与者正逆回购余额设置一个限额,直击在场内、场外以各种形式直接或变相加杠杆博取高收益、采用“代持”等违规交易安排等行为。
同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国内现有的单一客户贷款、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统一修订,矛头直指银行授信集中度风险。
也是在这一日晚间,《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瞄准银行股权管理补短板,禁止多头控股,对银行股权管理、股东关联交易及授信集中度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
1月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首次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委托贷款的业务定位和各方当事人职责,明确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
业内人士指出,该管理办法叠加资管新规、银信业务通知、大额风险暴露新规等规定,环环相扣,基本实现对通道业务“全链条”的覆盖。
两天四策,充分显示了监管部门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决心。
兴业研究分析师何津津、鲁政委在研报中指出,新年第一周的监管内容基本都在强调业务的规范,而所有的核心均指向了控制杠杆率。
“上周控杠杆的政策还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规定了大量量化监管指标,杠杆红线进一步明确;二是强化对于资本充足率的重视,从最底层最根本的维度来控制杠杆率。监管密度与流动性的搭配。”鲁政委表示,央行近期各类政策的调整要求均是“即期”行为,但流动性的政策均为预案性质的“远期”安排。同时考虑到央行的表述近期转换为维护流动性“合理”稳定,为遏制每年第一季度的惯性信贷冲锋,第一季度流动性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