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3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核准刘一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深圳金融监管局关于刘一欢交通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深金复〔2026〕264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关于刘一欢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深〔2026〕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一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深圳金融监管局
2026-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