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贷款业务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45万元;对胡曦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陈瑶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