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1日,中国银保监会延边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罚款4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们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们支行罚款30万元;禁止孔祥合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张培宇、李天涛给予警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海兰江支行违规办理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海兰江支行罚款30万元;对王震宇、马羽聪、杨丰源给予警告。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们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到位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罚款40万元,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们支行罚款30万元; 禁止孔祥合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对张培宇、李天涛给予警告。 | 延边金融监管分局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海兰江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违规办理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海兰江支行罚款30万元; 对王震宇、马羽聪、杨丰源给予警告。 | 延边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