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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罚款150万元;对杨彬、张晓俊、陶勇、张建辉、朱会警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80万元;对唐正杰警告。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90万元;对陈银华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魏良、沈建平警告,对钱黎霞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审慎等,被罚款80万元,对潘民良、孙超群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管理不审慎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罚款150万元;对杨彬张晓俊陶勇张建辉朱会会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罚款80万元;对唐正杰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3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陈银华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魏良沈建平警告,对钱黎霞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4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审慎

对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80万元,对潘民良孙超群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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