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及相关分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 服务收费不合规、贷款管理不尽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 | 对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罚款115万元,对交通银行文昌支行罚款25万元,对交通银行海口大同支行罚款20万元,对交通银行海口西海岸支行罚款35万元;对丁伟、韩亮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2 |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尽职 | 对乐东联社罚款115万元,对陈桂权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理平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3 |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不尽职、核销不合规、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对陵水联社罚款150万元,对何武、王晓羽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4 | 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服务收费不合规、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尽职、核销不合规 | 对儋州联社罚款180万元,对陈灵华、江天伦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5 | 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不尽职 | 对琼海联社罚款90万元,对文博、王月红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对潘亚春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6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不尽职 | 对保亭联社罚款85万元,对黄海忠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7 |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尽职、核销不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 | 对昌江联社罚款185万元,对吴瑞警告并罚款7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8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尽职、核销不合规 | 对琼中联社罚款200万元,对严鸿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9 | 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对东方联社罚款120万元,对王民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0 | 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不尽职、内控管理不到位 | 对定安联社罚款100万元;对陈武达、符邱、龙借耿、陈春杏警告;对莫昌文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二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1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尽职,资产质量管理不审慎、核销不合规 | 对文昌农商行罚款4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88667.15元,对孙恒保、杜华新、朱南扬警告并罚款共计20万元,对丘海朗警告,对利娜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二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2 | 海南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不尽职、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资产质量管理不审慎、核销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 | 对白沙农商行罚款3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3475.64元,对卢炎葵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郑伟、卢炎葵、严鸿、蔡亲学、胡如意、王明勇、符文成警告,对林仕志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3 |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尽职、资产质量管理不审慎、核销不合规 | 对澄迈农商行罚款195万元,对李通、何阁、符德权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4 | 海南临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资产质量管理不审慎、核销不合规、贷款管理不尽职 | 对临高农商行罚款160万元,对王咸仁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5 |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服务收费不合规、贷款管理不尽职、内控管理不到位、核销不合规 | 对屯昌农商行罚款245万元,对陈金林、卢文华、肖明、邱晓鑫警告并罚款共计27万元,对林芳键、林芳利、刘小风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6 | 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资产质量管理不审慎、核销不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 | 对万宁农商行罚款2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996.63元,对钱光武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赵幼华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7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相关社员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 | 对社员机构贷款、投资、资产质量、内控业务管理不到位 | 对海南省联社罚款315万元,对海口农商行罚款530万元,对三亚农商行罚款490万元,对海口联社罚款290万元,对儋州联社罚款25万元,对保亭联社罚款25万元;对利光秘、岳剑峰警告;对邢福跃、唐敏警告并罚款共计1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1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内控管理不到位 | 对工行定安支行罚款25万元;对何日晖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