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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4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德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办理法人按揭贷款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陈长新给予警告。对江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办理法人按揭贷款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对陈长新给予警告。

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对江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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