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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凤庆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1月1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凤庆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发放不符合条件贷款、代销保险业务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31万元。梁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凤庆支行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发放不符合条件贷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罚款6万元。梁李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凤庆支行业务主管)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代销保险业务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罚款1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凤庆支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凤庆支行

泽金管罚决字〔2026〕3号

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代销保险业务管理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第一百零八条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3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

2026年1月13日

2

梁杰(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凤庆支行客户经理)

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

警告,罚款6万元

3

梁李芳(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凤庆支行业务主管)

代销保险业务管理不到位

警告,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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