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鹤壁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贷款审查不尽职,罚款40万元。刘克俭(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行长)贷前调查不尽职,警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王超(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培训部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满珊珊(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浚县支公司经理)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赵君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董江峰(时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副行长)贷款审查不尽职,警告。
(鹤金罚决字〔2025〕30、31、36-39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原银行鹤壁分行 | 鹤金罚决字〔2025〕30号 | 贷款审查不尽职 | 罚款40万元 | 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
2 | 刘克俭(时任原鹤壁银行行长) | 鹤金罚决字〔2025〕31号 | 贷前调查不尽职 | 警告 | 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
3 | 王超(时任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培训部经理) | 鹤金罚决字〔2025〕36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
4 | 满珊珊(时任新华人寿鹤壁中支浚县支公司经理) | 鹤金罚决字〔2025〕37号 | 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 | 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
5 | 赵君烩(新华保险鹤壁中支副总经理) | 鹤金罚决字〔2025〕38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
6 | 董江峰(时任原鹤壁银行副行长) | 鹤金罚决字〔2025〕39号 | 贷款审查不尽职 | 警告 | 鹤壁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