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支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罗斌(时任客户经理)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曾涛(时任营销三部负责人)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以及《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对罗斌处以警告;对曾涛处以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南金管罚决字〔2025〕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 二、罗斌(时任客户经理) 三、曾涛(时任营销三部负责人)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 |
行政处罚依据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以及《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对罗斌处以警告 三、对曾涛处以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