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永川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波(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双河分理处信贷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赵晨(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副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
| 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罚款70万元 | 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
2 | 张波(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双河分理处信贷客户经理) | 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
3 | 赵晨(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副行长) | 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