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抚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钟浩兴业银行抚州分行行长助理。
公告内容如下:
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钟浩兴业银行抚州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抚金监复〔2025〕81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关于钟浩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兴银赣〔2025〕2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钟浩兴业银行抚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抚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5-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