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乡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新乡分中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规变更营业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20万元。杨永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新乡分中心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规变更营业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新金罚决字〔2025〕16-17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新乡分中心 | 新金罚决字〔2025〕16号 | 违规变更营业场所 | 罚款2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乡监管分局 |
2 | 杨永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新乡分中心总经理) | 新金罚决字〔2025〕17号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乡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