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楚雄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对责任人史磊警告。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不到位,项目进度落后于贷款资金使用进度,对责任人杨锦芳警告。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对责任人郑浩鹏警告。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 |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史磊警告。 | 楚雄金融监管分局 |
2 | 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不到位,项目进度落后于贷款资金使用进度 | 对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杨锦芳警告。 | 楚雄金融监管分局 |
3 | 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 对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郑浩鹏警告。 | 楚雄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