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衡水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乔存宝(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行长)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赵淳(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行长)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 | 衡金罚决字〔2025〕1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 罚款20万元 | 衡水金融监管分局 |
2 | 乔存宝(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行长) | 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 | 警告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 |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 罚款30万元 | ||
4 | 赵淳(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行长) | 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