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违规吸收存款;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违规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43万元;对缪正恒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到位,以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统计数据不准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5万元;对易剑锋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违规吸收存款;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违规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 ||
2 | 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到位,以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统计数据不准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