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罚款85万元。张文(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企业业务三部主要负责人)警告。张秋水(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行长)警告,罚款6万元。袁太伟(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客户经理)警告。方波(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行长)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34号 | 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 | 罚款8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
2 | 张文(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企业业务三部主要负责人)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35号 | 警告 | ||
3 | 张秋水(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行长)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36号 | 警告,罚款6万元 | ||
4 | 袁太伟(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客户经理)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37号 | 警告 | ||
5 | 方波(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行长)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38号 | 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