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向失信被执行人发放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晋金管罚决字〔2024〕1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支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前调查不尽职,向失信被执行人发放贷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