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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吕加富(时任晋商银行山阴支行行长)、郭勇(时任晋商银行朔州分行办公室主任)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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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吕加富(时任晋商银行山阴支行行长)、郭勇(时任晋商银行朔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公章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晋商银行朔州分行改正,对晋商银行朔州分行罚款40万元,禁止吕加富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郭勇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吕加富(时任晋商银行山阴支行行长)、郭勇(时任晋商银行朔州分行办公室主任)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朔金管罚决字〔2024〕8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

二、吕加富(时任晋商银行山阴支行行长

三、郭勇(时任晋商银行朔州分行办公室主任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公章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晋商银行朔州分行改正,对晋商银行朔州分行罚款40万元

二、禁止吕加富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三、对郭勇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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