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吕加富(时任晋商银行山阴支行行长)、郭勇(时任晋商银行朔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公章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晋商银行朔州分行改正,对晋商银行朔州分行罚款40万元,禁止吕加富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郭勇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朔金管罚决字〔2024〕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 二、吕加富(时任晋商银行山阴支行行长) 三、郭勇(时任晋商银行朔州分行办公室主任)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公章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责令晋商银行朔州分行改正,对晋商银行朔州分行罚款40万元 二、禁止吕加富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三、对郭勇给予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