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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金良任职资格的批复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金良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金良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金复〔2023〕103号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王金良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锦行发〔2023〕43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金良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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