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金良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金良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金复〔2023〕103号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王金良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锦行发〔2023〕43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金良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2023年11月15日










